石家庄林业局
 
石家庄市林业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26 来源: 【字体: 打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石家庄市林业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石家庄市林业局网站进行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林业系统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效性,推动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全年发布信息1347条,其中局门户网站562条,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林业”785条。二是“局长信箱”专栏全年共收到群众留言19条,均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回复,回复率100%,平均回复时间1.5天。三是全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6件及市政协委员提案8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涉密1件,其余13件已在网站公开,走访率、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四是全年解读政策文件2项,并及时向公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流程,优化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归档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针对性。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发布审核。落实监督责任内容和程序审核,严格执行“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二是规范信息管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三是认真抓好权责清单公开和动态调整工作。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了本部门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并按规定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依申请公开栏目。二是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做到发布内容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同时,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三是根据工作实际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进行了细化和优化,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林业有关信息的权威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效率。二是及时更新发布全市林业行业相关政策规定,持续发布林草工作相关信息动态,确保亮点工作得到充分展示,典型经验得到全面总结推广。三是不断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规范管理我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账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不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是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及时梳理、发布政务公开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主动发布林业相关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提升公众对石家庄市林业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作者:石家庄市林业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