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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林长办公室
关于调整市级林长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作者: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11-28 10:08:27    点击数:1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林长制协作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若干措施》(冀办传〔2021〕15号)和《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室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若干措施》(石传〔2021〕30号)要求,结合《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室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领导干部包联督导县(市、区)分工的通知》(石办字〔2023〕3号)和工作需要,经市级总林长同意,现对市级林长及责任区域调整如下:
一、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
总  林  长:张超超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马宇骏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总林长:郑 巍 市政府副市长,组织协调全市林长制工作。

序号

市级林长

责任区

1

马宇

高新区

2

贾兆军

元氏县

3

李雪荣

无极县

4

张  业

裕华区

5

刘军志

经开区

6

  

长安区

7

彭晓明

桥西区

8

正定县

9

郭建亭

栾城区

10

李瑞峰

平山县

11

李志宏

赞皇县

12

吴相君

无极县

13

李志勇

井陉矿区

14

周立新

高邑县

15

杨立中

灵寿县

16

刘建芳

元氏县

17

梁  昆

新乐市

18

  

井陉县

19

张峰珍

新华区

20

管云天

藁城区

21

李为军

鹿泉区

22

高玉柱

深泽县

23

张运凯

平山县

24

邓小梅

裕华区

25

苏志超

行唐县

27

李丛刚

晋州市

27

崔建升

高邑县

28

马春玲

赵  县

29

张军卫

赵  县

石家庄市林长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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