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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林业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第005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26 09:11:41    点击数:1
文号 名称 类别 事由 依据 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日期 处罚机关
石林罚字(2025)第005号 河北汇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罚款 经对裕华区2024年第三期森林督查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发现,河北汇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于2024年7-11月在石家庄市裕华区裕东街道二十里铺村东进行排污管道维修施工,擅自改变0.2029公顷林地用途,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对河北汇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晶建筑)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立案查处。办案人员对违法单位汇晶建筑法定代表人霍锡财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委托河北美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汇晶建筑在石家庄市裕华区裕东街道二十里铺村东进行排污管道维修施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地类进行了评估。该公司出具了《河北汇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占用林地情况评估报告》,结论是:汇晶建筑擅自改变市县级公益林地用途面积0.2029公顷(地类为乔木林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和《河北省林草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河北汇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罚款60870元 2025/6/23 石家庄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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