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林业局
 
石家庄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09:17 来源:林业局 【字体: 打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石家庄市林业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石家庄市林业局网站进行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林业系统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效性,推动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全年发布信息1991条,其中局门户网站823条,政务微博“-绿色石家庄-”434条,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林业”734条。二是“局长信箱”专栏全年共收到群众留言38条,均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回复,回复率100%,平均回复时间1.5天。三是全年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及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并在网站公开,走访率、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四是全年发布政策文件3项,按规定进行政策解读,并及时向公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流程,规范书面答复格式,加强联系沟通,不断提高办理质量,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准确。2023年,我局收到一项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发布审核。落实监督责任内容和程序审核,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政务媒体平台,严格实施审批流程,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二是不断修改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石家庄市林业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认真抓好权责清单公开和动态调整工作。及时更新行政许可指南,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了本部门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并按规定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依申请公开栏目。二是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做到发布内容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同时,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发布全市林业行业相关政策规定,排查梳理政策解读相关信息,确保第一时间服务群众。二是不断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规范管理我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账号。三是加大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审查力度,保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可正常浏览、下载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不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是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数量较少,解读方式不够丰富,图片、视频等解读方式较少。二是政务新媒体利用不够充分,关注量不高。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一是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梳理、发布政务公开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加大对林业重要文件的解读力度,强化各科室政策解读意识,并在解读形式上进行创新,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对相关文件进行解读。三是创新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创新力度。加强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回应社会热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行政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石家庄市林业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