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22年农村国土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背景及依据
造林绿化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和生态涵养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省政府也制定了《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科学化、规模化、系统化高质量开展。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营造林任务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2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2022年农村国土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弘扬塞罕坝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创建森林城市、森林乡村为抓手,以国家、省级林业项目为支撑,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全面落实林长制,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坚持适地适树,科学绿化美化,构建层次结构合理、综合效益突出的林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主要目标
安排营造林绿化任务71.5万亩(人工造林12.5万亩,封山育林11万亩,森林抚育38万亩,退化林修复10万亩)。争创省级森林城市1-2个、省级森林乡村15个。
四、主要内容
(一)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美化。主要实施五大工程。一是太行山绿化美化工程,安排人工造林10.19万亩;二是平原绿化工美化工程,安排造林任务2.31万亩;三是森林抚育工程,安排任务38万亩;四是退化林修复工程,安排任务10万亩;五是封山育林工程,安排任务11万亩。
(二)积极推进西柏坡高速公路两侧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全长84.55公里。
五、涉及范围
平山县、灵寿县、井陉县、赞皇县、行唐县、元氏县、井陉矿区、鹿泉区、正定县、藁城区、栾城区、晋州市、新乐市、赵县、高邑县、无极县、深泽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作用,使全市林长职责体系进一步功能化,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建立全市国土绿化、资源保护长效责任体系。
(二)科学规划设计。市林业局组织各县(市、区)根据市下达的营造林绿化任务,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和详细作业设计。要根据不同区域立地条件和树种特性,科学设计造林模式和造林树种。
(三)广泛宣传发动。在市“两台一刊”开辟专栏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推介各地绿化成功经验做法,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事迹。积极向人民日报、河北日报和中国绿色时报推广我市造林绿化经验做法。利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宣传我市造林绿化先进经验,在全市上下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造林绿化,迅速掀起全市造林绿化高潮。
(五)强化督导考核。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工作范围,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市绿委办抽调人员分包县(市、区),督导工作开展,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调度。继续将造林绿化工作列为各县(市、区)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开展评价考核,用好考核结果。
七、惠民利民举措
造林绿化坚持生态与经济并重,不仅可以增加森林绿量,改善生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栽植的花椒、连翘、酸枣等生态经济林品种,可以实现“万元田”,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我市林业产业基地发展,促进产业基地+加工企业+终端产品的高度融合,打造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造林实施过程中,可以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