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完成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在确保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3%前提下,扩大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
二、抽查时间
第一次:2023年4月至7月
第二次:2023年9月至12月
三、抽查对象
纳入监管对象的市场主体和非市场主体
四、抽查方式
按照市随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抽查被检查企业、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抽查企业进行检查。
五、抽查工作要求
按要求使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抽查任务,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和执法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检查任务。检查结束后,按时间、节点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进行公示。
六、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石家庄市林业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