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林果技术研究推广服务中心新办公场所修缮项目监理。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石家庄市北安街23号,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3994.51平方米,高度10.5米,地上3层,庭院面积为1050平方米。改造内容为外墙饰面装修;外墙保温改造;屋顶防水保温改造;建筑外门窗改造;庭院改造;所有地面改造、墙面改造、顶棚改造、吊顶改造、卫生间水房浴室改造、室内门窗改造、照明插座更换改造、室内外监控改造、房间分隔改造等。
预算金额:12.2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施工、验收及保修全过程监理。
监理人员配备要求:根据《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本项目在施工阶段最少需配备1名监理工程师及1名监理员。
二、报价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最高限价
12.2万元人民币。
四、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期满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请有意向报价单位持以下资料(有效且合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在2024年11月2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上班时间接受纸质材料)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询价响应材料(响应材料须密封,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单(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
(六)报价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见附件3)加盖公章
(七)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311-86935098
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水源街65号石家庄市林业局208室
石家庄市林业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