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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林木良种繁育管护中心通讯信号塔项目占用场地招租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5 17:53:08    点击数:1
石家庄市林木良种繁育管护中心通讯信号塔项目占用场地的租赁合同已到期。经石家庄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中心评估核准,现公开招租,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林木良种繁育管护中心通讯信号塔项目占用场地
(二)项目概况:石家庄市林木良种繁育管护中心正定县西平乐乡南化村东北,南化苗圃场内,拟出租土地面积为60平方米,最低租赁金额:7040元/年;
(三)经营内容:信号塔
(四)原承租者自行建设购置设施:信号塔及附属设备
(五)租赁期限:三年
(六)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二、承租事宜
(一)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租能力。
2.意向承租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招租人实际查询时间为准,仅查询意向承租人本身)。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租活动。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参与竞租均无效。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和转包。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5年9月1日17:00截止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法定上班时间接收材料),报价时请相关报价单位持以下资料:
1.承租申请书。需写明:承租人基本信息、承租价格(年租金)、占用场地面积、经营内容(同上),承租价格及落款处须签章或签字按手印;
2.拟承租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3.拟承租者的征信记录;
4.委托他人参加招租,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承租承诺书。承租人必须承诺:一是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二是服从管理,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规模和经营内容进行规范经营。三是按时缴纳承租期间的租赁费用;
6.新报名承租者需提供与拟经营事宜相关材料。
以上报价材料须密封到一个密封袋中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如竞租人为自然人,不需要加盖公章)。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水源街65号110房间,联系人:王成龙、刘亚飞,联系电话:87831831。
三、其他事项
承租价格低于招租底价的,自然淘汰;大于或等于底价的,参与招租。综合评比,证照齐全、征信优良且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如竞租人与原承租人并列第一,原承租人优先承租。
所涉事项均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本公告发布媒体:“石家庄市林业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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