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 购 人:石家庄市林业局
项目名称:编制石家庄市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元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提供一般湿地名录及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后(在报市政府批复过程中,如报送的材料需修改,中标人要按照要求进行修改,直到市政府审核通过同意发布。)1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采购需求:一般湿地名录需涵盖编制目的、依据、范围、认定标准、流程,并详细记录湿地名称、湿地类型、行政区域、湿地面积(公顷)、四至范围、主要生态特征等(见附件1)。
编制时间从2025年9月开始,2025年11月底提供一般湿地名录及相关材料,并通过市政府同意发布。
报价明细:见附件2。
二、对报价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资格要求: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能够满足项目需求。
三、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经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提供一般湿地名录及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后(在报市政府批复过程中,如报送的材料需修改,中标人要按照要求进行修改,直到市政府审核通过同意发布。)1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注:以上要求为重要条款,投标人不满足或未完全响应即为无效投标。
四、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5年9月24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法定上班时间接收材料),报价时请相关报价单位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加盖公章;
3.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
4.报价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见附件3)加盖公章;
5.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
6.承诺函(见附件5);
7.证明材料;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报价材料须密封到一个密封袋中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
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水源街65号石家庄市林业局211室
联系电话:0311-87055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