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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评选表彰机构初审通过的石家庄市全省林草系统内和系统外国土绿化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17 14:37:57    点击数:1
根据河北省绿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河北省自然资源系统及国土绿化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省评选表彰机构初审通过的石家庄市全省林草系统内和系统外国土绿化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公示如下:
一、推荐名单
(一)林草系统先进集体
赞皇县林业局。该集体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以虎寨口林场为试点,成功落地石家庄市首宗林业碳汇交易,实现交易额150余万元突破,开创“以汇养林”新路径,连续举办国家级酸枣仁产业发展大会,承办省级生态文明活动,在推动生态价值实现与产业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区域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二)林草系统先进个人
1.韩胜朝,男,石家庄市林业局生态保护修复科一级主任科员。该同志长期奋战在生态保护修复一线,牵头实施环省会绿化、太行山修复等重点工程,“十四五”期间推动全市完成营造林561万亩,建成大批国家及省级森林乡村,广泛动员社会植树,圆满完成了全市古树名木普查建档与濒危古树抢救工作,为石家庄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等称号作出重要贡献。
2.闫凤玉,女,石家庄市井陉县林业工作站高级农艺师。该同志服务太行山区林业一线近三十年,参与多项重大生态工程,坚守初心,勇担使命,潜心科研与技术推广,成功筛选皂荚优良品种,参与制定省级技术规程,编撰多部实用手册,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展现了基层林业科技工作者的卓越专业素养与奉献精神。
3.王彦奇,男,石家庄市正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主管人员。该同志扎实推进林长制建设,科学开展有害生物防治,积极组织国土绿化,设立560名林长,实现了村庄绿化提升和森林管护全覆盖,成功创建了省级森林乡村,负责的林业案件查处率达100%,强化了森林资源保护力量,有效维护了区域生态安全,为林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系统外先进个人
1.张永昆,男,石家庄市元氏县苏阳乡沟北村党支部书记。该同志带领村民破解绿化用地难题,栽植苗木、修复矿山、打造公园,彻底改善村容村貌,探索“绿化+产业”模式,发展经济林与休闲旅游,带动村民增收,创建省级文明村,谱写了生态改善与富民强村共赢新篇。
2.穆海涛,男,石家庄市水利局水土保持与水库移民科科长。该同志匠心独运,统筹水利建设与国土绿化。近三年参与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6.8平方公里,创新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扎实做好森林防火水源保障,探索出生态与经济互惠互促的水利绿化新路径。
3.钟卫华,男,石家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三级警长。该同志恪尽职守,连续五年深入一线督导森林防火,所包县区未发生重大火灾,打击违法用火行为,参与办理大量涉林案件,救助众多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为守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作出了扎实贡献。
4.邢明日,男,石家庄市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党委书记。该同志深耕园林绿化事业二十五年,通过健全管理考核体系,开展专项管护行动,有效提升了城市绿化和环境品质,积极创新推动构建绿化养护信息化平台,引领园林管理向智能化、高效化转型升级。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近5年内本单位领导班子未发生违纪违法等问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林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两统一”核心职责,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
2.领导班子团结有力,作风民主,求实进取,廉政勤政,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强。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综合管理和为民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围绕新时代自然资源和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有亮点,在全面深化改革举措中有特色,在重大工作任务组织实施中有力度,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4.注重科技创新,在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走在本地区和本行业前列;在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
5.在重大自然资源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响应迅速,勇于担当,避免和挽回重大损失,作出突出贡献。近5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
(二)林草系统内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人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宗旨意识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连续从事自然资源或林草工作5年(含)以上,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认可度较高。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近5年来未受过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自然资源和林草事业,恪尽职守,积极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工作成绩显著,为推进自然资源和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长期扎根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忠于职守,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在服务群众、奉献行业和社会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在重大活动或者重要工作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业绩突出。
4.在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在重大自然资源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在捍卫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行业、集体利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林草系统外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品德优良、廉洁自律,是公认的本岗位、本专业领域业务骨干。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近3年来未受过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工程造林、社会造林、森林抚育、草原保护修复等国土绿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2.在国土绿化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推广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3.以捐资、捐物、技术支持、宣传发动、国际合作等形式为国土绿化事业作出重要贡献。
4.在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5.在国土绿化工作其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石家庄市林业局机关纪委反馈。
举报电话:0311-87823955  0311-87054479
举报邮箱:lyjjgdw@126.com
石家庄市林业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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