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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林长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林长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17 14:53:10    点击数: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动落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结合《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领导包联督导县(市、区)分工的通知》和工作需要,经市级总林长同意,现对市级林长及责任区域调整如下:
一、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
总 林 长:张超超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王素文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总林长:李  强  市政府副市长,组织协调全市林长制工作
二、市级林长及责任区域

序号

市级林长

责任区域

1

张超超、张东凯

正定县

2

王素文

高新区

3

李瑞峰、陈玉联

平山县

4

樊成华

无极县

5

郭永博、邓小梅

裕华区

6

刘军志

经开区

7

王俊红、侯俊宏

赵  县

8

郭建平

栾城区

9

李为军

桥西区

10

张晓雁

长安区

11

管云天

藁城区

12

王建峰

灵寿县

13

刘春东

赞皇县

14

  

元氏县

15

陈宏锋

鹿泉区

16

张峰珍

新华区

17

杨东川

新乐市

18

吕慧哲、魏书江

高邑县

19

李  强、刘亚红

行唐县

20

崔永辉

井陉县

21

崔  芸、刘 杰

井陉矿区

22

李玉涛

深泽县

23

        冯  磊       

晋州市

市林长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林长制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党组书记赵好战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刘军峰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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