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后公开
石家庄市林业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第004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4 16:13:56    点击数:1
文号 名称 类别 事由 依据 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日期 处罚机关
石林罚字(2024)第004号 赵京浩非法购买观音座莲植物案 没收涉案野生植物 赵京浩非法购买观音座莲植物案由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维明派出所将案件线索移送石家庄市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办理。经查阅刑事卷宗,询问当事人,2023年3月11日,当事人赵京浩在淘宝线上平台以200元的交易价格够买了一棵观音座莲蕨,一直将其养在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长兴街翰林颐园小区南底商103号。2024年1月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2024年1月17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维明派出所将案件线索移送我局。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该案件涉案植物为观音座莲,观音座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第二十四条、《河北省林业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标准67条第(1)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赵京浩 没收涉案野生植物观音座莲一株。 2024/3/13 石家庄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