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学生
时间:2025-03-31 20:11:09
留言对象:市林业局
您好,我是石家庄学院的大四学生。因论文要求,需要石家庄市森林资源二类清查资料。请发到我的邮箱,谢谢.
时间:2025-04-03 16:05:41
回复部门:市林业局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近年来,我市未开展过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网友:石家庄学院
时间:2025-03-30 15:20:51
留言对象:市林业局
您好,我是大四本科在校生。由于论文需要森林相关数据,可以将这些年来的石家庄市森林资源二类清查资料发送给我吗?谢谢!
时间:2025-04-01 13:51:20
回复部门:市林业局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解释了相关情况。
网友:石家庄学院
时间:2025-03-30 14:52:05
留言对象:市林业局
您好,我是大四学生,因论文需要森林相关的资料,可以将近十年的石家庄市年度森林资源报告发给我吗?谢谢!
时间:2025-04-01 13:50:56
回复部门:市林业局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您进行沟通,解释了相关情况。
网友:石家庄学院
时间:2025-03-28 20:14:08
留言对象:市林业局
您好,我是一名大四学生,因毕业论文研究需要,需要2007-2023年石家庄森林资源的具体数据,类似图片中的这种。请问可以发至我的邮箱吗?谢谢
时间:2025-04-01 13:50:27
回复部门:市林业局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您进行沟通,解释了相关情况。
网友:小幸运
时间:2025-03-10 14:57:38
留言对象:市林业局
现在石家庄哪种鹦鹉可以个人饲养,繁殖,赠予。
时间:2025-03-11 15:47:41
回复部门:市林业局
您好,经了解,目前我市可以个人饲养的有虎皮鹦鹉、玄凤鹦鹉和面类牡丹鹦鹉三种。
网友:大栗子
时间:2025-02-17 10:57:15
留言对象:市林业局
石家庄市栾城区窦妪镇陈朝宇村田地中出现野生獾,连续三年破坏庄稼,将附近田中种植的玉米、花生、瓜果等有香甜气味的庄稼破坏殆尽,使得农户不得已,在植物未成熟时就收割,严重影响作物产量,望有关部门给与帮助,早日捉拿此祸患。
时间:2025-02-19 16:23:59
回复部门:市林业局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栾城区林业主管部门。下一步,我单位将督导属地林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网友:带头小哥
时间:2025-02-15 09:17:08
留言对象:市林业局
家门口有一棵老树,直径接近一米,村里七十岁以上的老人都记不起来那一年有的这棵树,树龄不详,历经村里几次修路都没有被砍伐,树品种是臭椿,附近已经看不到这么大的树了,恳请林业部门能实地检查看一下,并给与挂牌保护。
时间:2025-02-19 14:20:24
回复部门:市林业局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网民取得联系,并派3名林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验。通过对该树进行定位、拍照、测量,并询问村内几位老人后推算树龄约110年,为三级古树。下一步将对树木信息进行录入后,实行挂牌保护。
网友:一飞冲天
时间:2025-02-11 09:38:54
留言对象:市林业局
您好,关于金太阳鹦鹉等鹦鹉的个人饲养问题,目前河南省已经开展了试点养殖城市,个人可在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饲养场,购买带有标识卡的金太阳鹦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也提到,对我国没有野外自然分布、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开展专用标识管理试点,对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上述鹦鹉,凭标识销售、运输,按利用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当前,上述类……【详细内容】
时间:2025-02-12 11:24:17
回复部门:市林业局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个人不能把国家重点保护的鹦鹉当宠物饲养,仍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您的建议我们会向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友:寂寞一根烟
时间:2025-02-09 00:04:12
留言对象:市林业局
我想咨询一下竹鼠能不能当宠物养,有没有规定,我看网上有当宠物养的,很好奇。
时间:2025-02-11 11:16:19
回复部门:市林业局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竹鼠被列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故不能个人当宠物饲养。
网友:肖苯环
时间:2025-01-21 18:46:34
留言对象:市林业局
退耕还林不给钱,牛村原商议每亩耕地每季(一年为两季)赔付八百元,但是从去年开始至今为止已经有三季没有进行赔付。村民们自发组织几十人去乡政府索要说法,但是被乡政府将问题踢到区政府,两处互相推卸问题,导致村民们上访两次也没有得到一个说法。政府处理问题的态度相当恶劣。我们迫切希望问题可以得到及时的解决,希望在年前可以拿到退耕还林的赔付。
时间:2025-01-24 16:20:47
回复部门:市林业局
您好,您所投诉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与当地乡镇政府核实,您反映的项目不是退耕还林工程,也不是林业部门安排的造林项目。建议留言人与栾城区西营乡政府咨询办理,联系电话0311-855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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