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7 09:32:42 |
回复部门: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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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支持。现在已经是2023年了,新的-轮林保规划当前正在编制,公布时间还无法确定。那在这个过渡期,原来的林保规划还有效吗?原 来规划为林地的在这个过渡期还属于林地吗?如果无效,那么2021年以来的林地保有 量和森林覆盖率该怎么算?林业执法还能以之前的林保规划作为执法依据吗?答: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专项规划,我市正在组织开展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为基础,积极推进林地管理边界成果汇交工作。目前,我市林地管理是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冀林草字〔2023〕53号)和《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规范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冀林草字〔2023〕98号)要求,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版,结合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成果,以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合理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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